一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(适用2018.1.1-2020.12.31)
依据《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》(财税[2018]99号),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75%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,形成无形资产的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%在税前摊销。
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支持科技创新,2018年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,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%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。
二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企业有何帮助?
(1)减轻企业纳税负担
(2)享受国家、省、市有关研发投入的补助
(3)为高企认定做铺垫,提高成功率
三、研发费用加计申报条件(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适用于以下企业)
1、财务核算健全
2、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
3、居民企业
4、不属于明文规定的禁止类行业:
(1)烟草制造业;
(2)住宿和餐饮业;
(3)批发和零售业;
(4)房地产业;
(5)租赁和商务服务业;
(6)娱乐业;
(7)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。
四、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有哪些?
五、申报项目所需资料
1、企业营业执照
2、组织机构代码
3、证税务登记证
4、开户银行许可证
5、研究开发项目的项目立项决议
6、系统信息注册表
7、研究开发项目的项目计划书、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
8、相关的成果证明材料
9、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
10、研发费用归集表
六、浩洋代理的优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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